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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什堋条件下,才能申请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一对四部位互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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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同一期货交易人於同一期货商帐户,持有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同一月份反向部位,且该部位口数符合一对四者,得向该期货商申请部位互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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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如何申请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一对四部位互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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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期交所受理期货商申报作业时间为上午八时四十五分到下午二时十五分,但该申请并非即时生效, 於下午二时十五分前就其未平仓部位进行互抵。而期货交易人则依其受托期货商规定之作业时间及方式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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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一对四部位互抵作业如何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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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1. |
於每一期货交易人帐户内之同月份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分别自动冲销及办理部位调整後,就期未平仓部位进行互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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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期货交易人申报部位互抵时,该笔申报口数超过其未平仓口数,将无法互抵,即不会产生部份互抵。例:申报一笔同月份之2口台股期货买进部位抵8口小型台指期货卖出部位,但未平仓口数仅剩1口台股期货买进部位及8口小型台指期货卖出部位,则该笔申请无法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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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若该笔申报未超过其未平仓口数,则可依该申请口数进行部位互抵。例:未平仓部位为1口台股期货买进部位及8口小型台指期货卖出部位,则申请1口台股期货买进部位及4口小型台指卖出部位互抵,该笔申请即可生效,互抵後,馀4口小型台指期货卖出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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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期货交易人应於下午二时十五分後,向其受托期货商确认最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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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一对四部位互抵如何计算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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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系采相同结算价,并以台股期货结算价计算损益,故申请互抵时,则以申请日之结算计算买进损益及卖出损益,合计後即为互抵後之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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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最後交易日是否可以申请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一对四部位互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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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可以。最後交易日互抵作业方式与一般作业日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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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一对四部位互抵要不要再缴交手续费及期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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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不 要。由於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之标的物均为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小型台股之契约价值为台股期货的四分之一,交易四口小型台指期货相当於交易一口台股期货,而买卖双边於下单时,已交付手续费与期交税,故进行台股期货与小型台指期货一对四部位互抵时,不须再交付相关手续费与期交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