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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QDII业务处于受理阶段         
信托公司QDII业务处于受理阶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4 上午 10:12:37
    

  近日,管理部门相继下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使QDII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外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了QDII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和运行情况并表示,QDII开启了对外证券投资的大门,拓展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领域,QDII制度将对这些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四类机构进展不一

  商业银行积极申请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截至2006年底,共有15家商业银行获得代客境外理财投资资格,并申请购汇额度共计134亿美元,其中中资银行10家,获得投资购汇额度113亿美元,占84.3%,外资银行5家,获得投资购汇额度21亿美元,占15.7%。但实际发售情况并不理想,截至2006年底,已有9家商业银行(包括6家中资银行和3家外资银行)面向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完成了首批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发售,首资募集金额合计仅4.5亿美元。

  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一直处于个案批准阶段。外管局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底,共有三家境内保险公司获得境外证券投资额度——平安保险、人寿保险(集团)和人保财险分别获得17.5亿、15亿、2.38亿美元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另外,2005年以来,先后有14家保险公司经保监会和外管局特别批准,分别投资于建行、中国银行、招行和工行发行的H股,获批投资额度共计27.83亿美元左右,其中购汇额度11.17亿美元,占投资额度的40%。无论从批准方式还是投资额度来看,保险机构境外投资都留有很大余地。

  基金公司QDII业务。2006年9月,华安公司经证监会和外汇局批准,在5亿美元的额度内向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发售以美元标价的国际配置基金,成为首家试点QDII制度的基金公司。该基金共募集1.97亿美元,目前已经开始境外运作,有效认购数达一万多户,个人投资者占绝对多数。

  信托公司QDII业务正处于受理阶段。外汇局正与银监会就信托公司资格审批和额度分配方案进行协商。

  吸引力不高

  目前,QDII制度尚处于实施的起步阶段,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投资范围较窄,产品吸引力不高,发行销售不理想。

  从银行经营机构看,一是由于投资范围较窄,银行只能投资境外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产品,且产品推出正处于市场对人民币升值存在一定预期的阶段,投资者心存一定的忧虑,所以首期产品发行很不理想。此外,随着境内股市走强,投资者对境内、境外市场有了更多的比较选择,当前,境外产品的吸引力尚有待提高。二是代客境外理财尚处于初始阶段阶段,境内投资者对海外市场情况、产品设计及潜在风险的认知不够,需要一个逐步了解的过程。

  从保险机构来看,其境外证券投资均集中于境内银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投资范围亦比较有限。

  从证券经营机构来看,基金QDII产品可以投资境外包括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产品,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但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外汇资金。

  外管局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QDII制度有助于建立资金双向有序流动的体制,有利于促进境内金融机构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与此同时,QDII制度也是实现国际收支自我调节的重要制度安排,可为进一步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积累经验,并为其最终完全开放奠定基础。

文章录入:tony    责任编辑: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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